北京证监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时间:2024-02-05 20:04:22 小新新
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此公司存在以下行为: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深圳)股
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此公司存在以下行为: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15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改,相关产品涉及底层项目较多,且产品间存在嵌套投资、交叉投资底层项目的复杂情况。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此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