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法院双溪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抖音短视频内容引发名誉权纠纷
时间:2023-12-21 17:02:58
为此,小天诉至法院,要求木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我确实不该为了泄愤,在抖音上发布这些视频,很抱歉……”经过王晶的释法析理,木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删除了在抖音上发布的不当言论,并向小天道歉、赔偿损失。
咸安区法院双溪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抖音短视频内容引发名誉权纠纷
咸宁网讯(通讯员陈桥)近日,咸安区法院双溪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抖音短视频内容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删除视频,并赔礼道歉。
原告小天(化名)和被告木子(化名)是同村村民,2023年7月至9月,木子在自己的抖音账号多次发布视频,用侮辱性言辞评价小天,并把小天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全部公布出来。该视频广泛传播,引发大量网友关注,点赞数累计上万人次,给小天造成巨大精神压力和生活困扰。为此,小天诉至法院,要求木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咸安区法院双溪法庭受理该案后,庭长王晶迅速厘清事情原委,积极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向双方宣传互联网法律知识,并对木子进行法治教育,明确告知其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抖音上发表具有贬损性言辞的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向不特定的第三人散布,影响原告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确实不该为了泄愤,在抖音上发布这些视频,很抱歉……”经过王晶的释法析理,木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删除了在抖音上发布的不当言论,并向小天道歉、赔偿损失。
法官提醒,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要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理性客观发声,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若因一时泄愤随意发布不当言论而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必然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