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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3-12-21 09:05:5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1月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公告编号:2023-8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12月20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近日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社会经济损失。为援助受灾地区,履行社会责任,长安汽车拟向中华慈善总会捐款650万元,用于甘肃积石山地震灾区抗震救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救援队伍及志愿者支持、灾后重建等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4年1月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9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公告编号:2023-9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1月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5日下午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9日。

B股股东应在2023年12月2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281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3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